离婚协议书是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协议书,需要双方认真对待。如果夫妻双方无法亲自起草离婚协议书,可以委托律师、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代笔。代笔的协议书需要双方当事人在代笔人、见证人的前提下亲自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离婚协议书代笔的主要问题是真实性问题。因为离婚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如果代笔人缺乏专业知识或者出于效率、利益等原因随意处理,可能会导致离婚协议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甚至被法院判定无效。
因此,在选择代笔人时,需要选择常年从事该业务、有信誉和业务素质高的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此外,委托代笔前,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了解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确保代笔人根据自身意愿和情况起草协议书,尽量避免后期须要的麻烦或者损失。
总之,离婚协议书代笔需要选择专业机构或律师,且离婚双方必须亲自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为了避免因代笔过程中的错误导致协议书无效,应该对协议书内容进行审查,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