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协议离婚签字就生效是不准确的。在加利福尼亚州,离婚协议或和解协议是一项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如何分配共同财产、抚养儿童、支付赡养费等问题。离婚协议可以签署在离婚程序的任何阶段,但签字并不能让它立即生效。
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离婚夫妻必须先满足一些条件。例如,他们必须分居一段时间,通常是6个月,以证明他们已经没有衷心的意愿再生活在一起。如果他们有未成年子女,则还需要制定一个抚养协议和赡养费的支付安排。
在离婚协议签署后,它需要提交到法院进行批准。然后,法院将对协议中的条款进行审查,以确保它们符合法律标准和双方的利益。一旦法院认为协议合理且公正,它将批准协议并将其纳入离婚判决书中。
离婚协议在签署后可以在不同情境下进行修改。例如,如果离婚夫妻认为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已经过时或需要调整,则可以协商修改或重新制定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就修改达成共识,则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定。
因此,一个加利福尼亚的离婚协议并不是签署后立即生效,而是需要法院的批准才能生效。离婚夫妻还应该记住,离婚协议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离婚双方和他们的子女。因此,签署离婚协议前,他们应该慎重考虑,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