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签订后,离婚证据的材料已经提交给民政局,如果离婚证已经领取,则需要前往民政局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如果离婚证还没有领取,那么就有一定的机会可以更改离婚协议。
首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单方面取消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并重新协商达成新的离婚协议。但是,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则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审理离婚事宜。法院将对双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允许更改离婚协议。
除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外,也可以通过双方协议和调解达成更改离婚协议的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能够就新的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可以修改原有的离婚协议,并由双方再次签署确认,然后重新提交给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等相关手续。
总之,如果离婚证协议还没有领取,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重新协商达成新的离婚协议。但如果离婚证已经领取,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由法院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