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之间达成协议的文书,其内容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改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特别情况,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首先,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赡养费用等事项的,因为未成年子女的生长环境、生活需求等都可能会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但是,这必须得是在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基础上进行的。
其次,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如果双方当时签署的协议过于草率、不公平,导致一方受到了损失,那么受损方有权向法院提出修改离婚协议的申请。
最后,离婚协议书中如果存在未经过双方协商或者一方已经曾经签订了同意离婚协议书,但是在签署时被迫或者受到威胁等情况,导致协议书存在瑕疵或更具争议性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修改。
总之,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的情况相对较少,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修改,并且修改必须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权益的前提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