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公示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具有一定的作用。首先,公示制度使得被拆迁人能够及时了解到政府拆迁安置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拆迁标准、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这为被拆迁人知情、维权提供了保障。因为在公示期内,被拆迁人有权利向政府提出修改意见,如果政府没有充分照顾被拆迁人的利益,就有可能被公开曝光,加大政府的责任感和压力,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公示制度可以促进政府的规范化、透明化。政府通过公示制度公开信息,可以增加政府对于各类拆迁信息的监管力度,防止安置计划出现审批不规范、补偿不足、安置不到位等情况。也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政府的行为,确保政府公开公正行事。这可以提高政府的形象,保障政府的合法性。
不过,公示制度效果并非完美。一方面,由于有些被拆迁人情况较为特殊或者不愿意公开自己的隐私,对于拆迁安置计划表示异议的情况不一定能够及时被政府感知和解决,这时候还需要更好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实践中并不重视公示制度,公示期时间过短,寻常百姓很难得到有效的信息;或者在公示期内被迫与政府协商,难以得到公正的处理。企业也有类似的经历,如果公示期过短或者过长,并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公示制度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有积极作用,但还需继续完善,加强监管,避免出现隐患,确保政府的公正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