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夫妻离婚后,抚养权归属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很多人认为一旦决定了抚养权归属,就很难再次改变,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没有生育,那么抚养权归属问题将变得比较简单。因为没有子女需要抚养,所以是否由一方独自承担抚养费用就成了主要问题。
如果离婚后夫妻有子女,而其中一方不能再生育,那么抚养权归属问题也可以再次进行变更。当然,在进行变更时需要证明变更抚养权是符合子女最大利益原则的,并获得另一方的同意或者通过法院裁定。
如果要变更抚养权归属,需要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1. 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按照《婚姻法》第35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经双方同意即可变更,变更后应当立即报当地民政部门备案。
2. 无法协商或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当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归属。法律规定,法院应当根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调解,以尽量满足子女的生活需求和情感需要为前提,解决变更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在进行变更抚养权操作的时候,父母都要认识到,对于孩子,双方都是很重要的,父母都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孩子关爱和教育。无论抚养权如何变更,都需要维护子女的正常成长发展,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