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用于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要清算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未能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对方是否需要承担这一债务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离婚并不会解除婚姻关系下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离婚协议中所清算的夫妻共同债务并不等于这些债务就此消失。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某一方需要承担某项债务,但是该方未能履行清偿义务,对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其次,离婚协议所规定的债务分担应当合理、公平。如果离婚协议中某一方所分担的债务过多、不合理,另一方可以要求修改协议。通常情况下,债务的分担原则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比例分担,或者根据债务的性质和起源进行分担。例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产生的债务可以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一方在婚前欠下的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并不会轻易消失,离婚双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担债务,并履行清偿义务。如果协议中所规定的债务分担存在不合理之处,另一方可以提出修改要求。在离婚协议中规定债务分担时,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