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对离婚双方的权益保护和财产分割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如果双方发现协议存在争议或某方与协议内容不满意,是否可以诉讼撤销离婚协议呢?
首先,需明确的是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只要协议内容不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就是合法的。一旦达成协议,即产生了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力。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的内容存在争议或不满意,离婚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撤销协议。撤销离婚协议需要符合下列情况:
1. 离婚协议中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例如:对一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内容未经过合理的协商、恶意损害等;
2. 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受到了欺骗、胁迫、威胁、强迫等不当的影响,导致签署离婚协议没有真实意思表示;
3. 离婚协议签订时年龄太小、精神失常、未完全能够理解协议内容等要素存在缺陷;
4. 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一方在签署时处于无过错状态,例如一方原本并不知情,经过检索后才知道另一方有了婚外情。
最后,在诉讼撤销离婚协议时,需要考虑到法律适用的原则以及相关的证明问题,例如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协议具有不合法的成分或是存在其他的法律缺陷等。此外,双方通过诉讼撤销离婚协议既可能使双方的关系更加紧张,同时也可能会造成财产纠纷等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存在争议或不满意,离婚双方可通过诉讼撤销协议,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协议具有不合法的成分或是存在其他的法律缺陷,同时也要考虑到会带来可能的财产分割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