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当事人一: 甲方(丈夫):
当事人二: 乙方(妻子):
经协商,就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从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婚姻关系终止。
二、财产处理
1、共有财产处理
(1)房屋
双方房产为共有,约定协议签署后,乙方将房屋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过户完成后,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房屋权益分配金等任何款项。
(2)车辆
双方车辆为共有,约定协议签署后,乙方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完成后,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车辆权益分配金等任何款项。
(3)存款、理财、股票等金融财产
双方共有存款,约定协议签署后,存款总额将由甲方和乙方各自领取一半。
2、个人财产处理
按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对方所有的原则,双方自行处理各自的财产。
三、子女抚养权及定期支出约定
1、子女抚养权
双方共同抚养未成年的子女,子女居住地为乙方的父母家,由乙方负责子女的日常抚养及生活起居。
2、定期支出
约定协议签署后,甲方需要按照每月人民币20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直至子女成年。
四、其他约定
1、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不再互相受负债务;任何一方的债务均由其自己承担。
2、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对父母和亲戚的各种赡养义务,由其自行承担。
3、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将互相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尊重,不干涉对方的生活。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双方因此解除婚姻关系。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签订日期: 20XX 年 X 月 X 日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