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宅基地必须经过专项规划,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财务能力和农户农业生产需求,并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开公示、征求举报意见后,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因此,未经规划审批的宅基地将被要求停工。
针对停工令,农村宅基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处理:
1.申请宅基地规划审批: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向村委会提交宅基地规划申请,申请经审核后,可获得规划批准,恢复宅基地施工。
2.正规化处理:农村宅基地停工后,还可以通过正规化处理,即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合法登记,使宅基地获得法律认可,再继续建设。
3.与当地政府协商:如果以上两种方案不适用,农民也可以与当地政府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式,例如转换土地用途或其他合法建设方式等。
总之,农村宅基地在未经规划审批的情况下,必须停工,但农民可以采取措施寻求合法解决方式。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农民在建设前应认真了解相关规定,并依法申请宅基地规划审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