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属于父母双方共同行使,但如果一方被法院认定无法行使抚养权,另一方可以独自行使抚养权。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法院的判决主要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对孩子的责任感等因素。
因此,2岁超过几个月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如果父母双方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此过程中,应该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当然,在父母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权的过程中,也应该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如自己的家庭环境、工作情况、经济能力等因素,以及孩子的需要和安全,做出理性的抉择。同时,父母双方在行使抚养权的过程中,也应该注重沟通和合作,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