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问题,应该细致地进行约定,包括子女的监护人、交流、探视、抚养方式等方面。
就子女抚养问题来说,离婚协议书可以写明以下内容:
第一,监护人。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孩子的监护人,具体是由父亲还是母亲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如何分配共同监护权等。监护人必须对孩子的成长负责,并且需要共同协商,作出关于孩子教育、健康等方面的决策。
第二,探视交流。离婚协议书中应该约定孩子的探视时间和方式,以让离婚双方都能有机会与孩子保持联系。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安排孩子每周或每月探视一次。
第三,抚养费。离婚协议书中应该约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父母应确定每月支付多少抚养费,让孩子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何适时调整等方面也应进行约定。
第四,遗产继承。如果双方存在重大财产,离婚协议书中还应该涉及到孩子继承权问题。父母应该在协议书中约定孩子如何继承双方的财产或遗产。
最后,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该详细具体,避免出现模糊的约定,同时必须保障孩子的生活、健康和教育。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保障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