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之所以被签订不平等离婚协议,主要是因为他与大S之间的经济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异。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汪小菲的家庭背景比大S更为复杂,而且其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因此在与大S离婚时,他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压力。
另外,汪小菲在与大S的婚姻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当行径,例如其在婚内曾经有过不忠行为,这些都可能成为离婚协议制定的考虑因素。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大S很可能会采取比较严厉的态度,要求汪小菲承担相对较多的责任和财务支出,这也是导致不平等离婚协议存在的原因之一。
此外,汪小菲和大S的离婚还存在着政治和文化上的不同,这也可能影响他们之间离婚协议的制定。汪小菲在政治和文化观念上与大S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可能导致他在离婚协议方面无法得到应有的权益,最终签订了不平等的离婚协议。总之,汪小菲被签订不平等离婚协议的原因十分复杂,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