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分配给农民个人或家庭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
按照该条例规定,宅基地的面积应当根据土地质量、自然环境、农作物产量和区域性建设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但是必须不少于乡村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的规划标准,并应当满足农户居住和生产经营的需要。
具体来说,陕西省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参照《陕西省乡村居民点规划标准》进行确定。该标准规定,居住用地的规划标准为每户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不应小于80平方米。同时,还需要按照农户居住和生产经营的需要,适当增加附属建筑面积,例如车棚、院落、菜园等。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农户拥有的宅基地面积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应当根据农户实际的居住和生产经营需求进行调整。此外,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因此农户在使用宅基地时需要遵循规定,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