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签署的一份文书,其中规定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探视等方面的约定。对于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提交民政局,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不需要提交民政局。但是如果离婚双方在签署协议书后需要办理“离婚证”,则需要将协议书提交给民政局进行备案。因为在中国,离婚证是经过民政局审核后才能正式颁发的。此时双方需要将协议书及其他必要材料提交给民政局,等待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离婚证。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双方的自愿协议,并不能取代法院离婚判决的作用。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协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还需要通过法院的庭审进行离婚判决,才能达成有效的离婚。
总之,离婚协议书对于是否需要提交民政局,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需要办理离婚证,就要遵循民政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果协议书仅仅是为了双方友好离婚,并无其他后续需求,那么可以自行保存备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