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小孩不能够离婚,他们只是受到离婚影响的被动方。因此,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制定由双方父母、法院和社会各方面共同确定的有关孩子的抚养方案。
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双方父母需要首先协商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孩子的监护权、抚养费、教育等问题,双方应该就这些问题进行明确的商讨,以达成共识。在协商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根据孩子的年龄和个性,合理安排孩子的生活和教育。
然后,双方父母应该依据协商好的内容,起草离婚协议书,并通过法院予以认证。离婚协议中应详细规定孩子的监护、赡养、教育和其他相关事项,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协议中应注明如何决定孩子所在的学校、医院、出游、节假日等问题,并制定强制执行的规定。尤其是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应确保双方都能够履行义务,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社会各界围绕离婚问题可能会有各种声音,需要双方父母以及协议起草人对外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使得大众能够理解和接受这份协议。
总之,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父母应该合理协商,依法依规起草协议,以保障孩子的利益和权益。这样做也能够减少离婚对小孩造成的伤害,缓解离婚对社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