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宅基地标准是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宅基地规划标准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规划面积标准为:
1.单幢住宅规划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2.集体居住建筑群中,单套住宅规划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宅基地面积标准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分为两类:
1.家庭户宅基地面积标准:
(1)平原地区:单户宅基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
(2)山地地域:单户宅基地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
2.集体户宅基地面积标准:
(1)平原地域:每户不低于300平方米;
(2)山地地域:每户不低于600平方米。
三、宅基地使用年限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四、宅基地出让收益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的出让收益主要包括:
1.征地补偿费用;
2.宅基地承包年限内余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收益;
3.宅基地出让费用;
4.其他转化收益等。
总体来说,山东省农村宅基地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城市和农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实现“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