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离婚方式,它是由夫妻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依法裁准离婚的一种方式。那么,协议离婚的协议书上是否需要有收据呢?下面介绍几点。
首先,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应当是由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需要详细说明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债务责任、子女抚养、财产的划分等事项,以达到对双方的合理补偿和利益保护。
其次,协议离婚的协议书上可以有目录和附件,如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车辆证等相关证件,以及结算明细、财产划分协议等相关附件,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协商结果。
再次,协议离婚的协议书不一定需要有收据。因为协议离婚并非有偿交易,双方之间的协议达成后,就不需要再有任何的货币交换,因此也不需要收据作为证明。
最后,建议夫妻在协议离婚前,一定要遵循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进行法律审查和裁判确认,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效力。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的协议书不一定需要有收据。但是,夫妻双方应该保持清醒和谨慎,确定离婚的各项事宜,否则可能会导致日后的财产纠纷和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