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详细说明了离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需要双方一同签署并提交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备案。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1. 身份证:离婚双方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身份确认。
2. 结婚证:离婚双方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其曾经结过婚。
3. 户口簿:户口簿是离婚协议书备案的必要证明之一,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 财产证明:如果离婚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拥有财产,如房产、车辆等,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文件。
5.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签署的文件,必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6. 离婚协议书的其他必要附件:如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赡养、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证件都需要是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案后留存或交还原业务人员。此外,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一同签署,在签署前要认真核对各项条款,避免遗漏或误判,确保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