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与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抚养权指的是孩子在离婚或分居等情况下,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教育、健康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由一方或双方任一方承担抚养孩子的相应义务和责任。在此期间,孩子居住和成长的环境、学校等方面由抚养方来决定和负责。
监督权则指的是非抚养方父母对孩子的监督和关注权。也就是说,在孩子离开抚养方父母的日常照顾后,非抚养方父母仍然有权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并且有权要求抚养方向他们提供孩子成长的相关信息。
换句话说,抚养权关注的是孩子的具体生活和成长环境,由抚养方来决定;而监督权则关注的是孩子的成长和发展,由非抚养方来监督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为了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成长,监督权和抚养权常常需要在一起考虑和协商。因为如果没有监督权,非抚养方父母就不能参与到孩子的生活中,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而如果没有抚养权,孩子的具体生活和成长环境无法确定,可能会给孩子带来困扰和不安。因此,父母双方应该在孩子的离婚或分居等情况下,充分考虑监督权和抚养权的问题,并达成共识,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