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孩子抚养、赡养义务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如果有双方还有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事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加入附加协议进行约定。以下是关于离婚协议书附加协议的编写方法:
一、明确附加协议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附加协议须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定义。包括约定的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原则上必须具体明确。
二、详细说明附加协议的约定
约定附加协议时,应对其中的每一个具体约定进行详细的说明,表述清楚。明确约定的各方具体义务、责任和时限等,以利于双方在遇到争议时能快速解决。
三、签署附加协议
附加协议要在离婚协议书中一并签署,需要在离婚协议书正文签署之后,在协议书最后进行约定,附加协议同样需要签字确认。
四、约定附加协议的生效
约定附加协议时,需要约定附加协议生效的时间和方式。比如生效条件、生效时间等。如果涉及到财产、房屋等大宗事项,可以考虑约定反悔条款。具体约定可在双方协商后再决定。
总之,离婚协议书附加协议的编写需要双方在形成约定前要做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同时要确保约定的具体细节表述清楚明白,注重各个条款的详细程度,做到一目了然,以避免今后因为理解不一致而导致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发生。双方应该慎重考虑,确保达成的协议能在不违背法律标准的前提下,双方都所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