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拆迁而出资建造的住房,用于从被拆迁户中重新安置的住房,以解决他们因此而面临的住房问题。拆迁安置房由权威部门认可后,才能够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房屋,因此出证也就成为了必须的步骤。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出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即施工过程中,需遵循一定的规范,经建筑验收部门认为其具备基础设施、消防、电气、设备等方面的要求后,方可获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其次,房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拆迁安置房的质量是关键所在,其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到被安置人的住宿情况,因此,其所使用的材质、施工质量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
最后,依法依规建设。即拆迁安置房所有的建设过程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否则就无法获得相关的证明和认可。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各地在出证的时间上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讲,拆迁安置房可以获得房屋使用证、抵押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时间一般在购房者交齐全部房款后一个月左右。在此期间,房屋买卖各方还需要办理过户和房产证手续,最终才能够彻底获得房产证,成为合法的拥有者。当然,具体时间还需以所在地区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