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屋在物权上属于国家所有,且在安置协议达成后,被划拨给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其居住使用。因此,在拆迁安置房屋的使用上仅是一种特定的使用权,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不能被继承。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地方的拆迁安置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和变通,例如某些地方对筹集住房基金的居民,可能会给予拆迁安置房屋的所有权,而在某些地方,拆迁安置房屋则是居民的个人住宅,可以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拆迁安置房屋可以继承,也必须符合遗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例如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同时,继承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维修、保养和管理责任。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不能被继承。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政策差异和变通,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具体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