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达成共识的书面文件,包括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探望和教育等方面的关系。2021年1月1日起,《婚姻法》经修订,其中对离婚协议部分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和完善。
首先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新规定,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方案,并明确财产信息披露等内容。同时,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和程序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包括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如何认定财产价值和财产来源等。
其次是对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新修订婚姻法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的抚养、探望和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但要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前提。此外,《婚姻法》还规定了离婚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慎重考虑并妥善处理子女财产问题,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是对离婚协议生效性的规定。新规定清晰规定,离婚协议的生效,必须满足七个方面的规定,分别是:协议书应当经过离婚双方签字或指印,并注明时间、地点;协议书应当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书内容应当合法、公平、合理;协议书没有一方被利用或者压力;协议书没有浪费财产或者侵害公共利益;协议书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协议书应当符合子女的最大利益和管理原则。
最后,新规定还对离婚协议的签署、备案、变更等环节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以保障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总体来说,新规定加强了对离婚协议的约束力和规范性,有利于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当损失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