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进行自愿和平离婚的协议书,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等内容。离婚协议的签署是离婚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为只有达成协议才能获得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夫妻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需要亲自签字,这是因为签字才是协议达成的最终证明。如果一方拒绝签字,那么协议将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生效。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必须完整并清晰地讨论每一项协议内容,确保双方都同意,并在没有任何朦胧状态下进行签署。
但是,在极少数情况下,一方不签字离婚协议也可以生效。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对方答复离婚起诉之前,如果经过多次协商,对方始终不愿意签字,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协议并附加一份邀请书,邀请对方参加签字。如果对方在召唤期限内未能出现,法院将认为对方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协议将自然生效。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协议书,必须在双方自愿且签字的情况下才能生效。但是,如果双方积极沟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实现无签字离婚协议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