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是否应该写出轨,一直是一个争议性较大的问题。有人认为,离婚协议书应该尽可能地简单明了,只涉及到财产分割、赡养子女等方面,不应该详细描述离婚的原因。而有人则认为,出轨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描述。
首先,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出发。按照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出轨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也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因此,从法律角度上来说,离婚协议书中不需要涉及出轨问题。
其次,我们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于出轨导致的离婚,夫妻双方可能已经产生了很深的矛盾和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描述出轨的情况,可能会引起双方更严重的矛盾和争执,甚至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因此,从实际情况出发,离婚协议书中不宜过多涉及出轨问题。
最后,我们可以从道德角度出发。虽然出轨不是法律上的必要条件,但从道德角度上来说,出轨确实是违背夫妻间的感情和信任的行为。对于出轨方,如果能够在离婚协议书中承认自己的错误,表明自己的悔过之心,可能对于另一方的心理安慰和和解有所帮助。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书中写不写出轨,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法律上,可以不必过多涉及出轨问题;在实际情况上,也应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详细描述出轨;从道德角度出发,出轨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承认错误,表明自己的悔过之心,并对另一方进行道歉,以达到和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