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分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在离婚协议中,房产归谁是需要协商的问题。如果双方都没有争议,那么离婚协议可以写明房产归谁所有。
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一项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夫妻离婚后,双方均同意将房产归谁所有,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注明,例如写上“双方按照实际购买人的名义,自行处理所持有的房产,不互相纠缠”等。
然而,如果离婚双方对房产分配有争议,协议的达成会比较困难。双方可以通过法院审判,由法院根据民法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其中包括对房产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判决书可以成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
总之,离婚后房产归谁所有应该由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无法协商,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配。协议是尽可能让离婚双方产生的纠纷减少,以达到快速完成离婚的宗旨,也是寻求协商的过程。当然,在处理有关房产分配的问题时,最好找到法律工作者进行咨询,以确保协商程序的合理性,使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