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时间订定主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离婚事由的认定时间。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有严重过错等情形为离婚事由。离婚协议的时间应根据具体离婚事由的认定时间而定。
二、离婚协议的达成时间。离婚协议的时间应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时间为准,一般在离婚原因确立之后,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生效的时间应作为离婚协议的时间。
三、离婚协议的履行时间。离婚协议中,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债务处理等问题均有明确约定。离婚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各项义务。
总之,离婚协议的时间订定主要取决于离婚原因的具体情况、协议的达成时间以及履行时间的约定等因素。在协议的制定过程中,双方应坦诚相待、平等协商,尽力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从而实现离婚和平、公正分配财产以及保障子女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