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一致的协议文件,其中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和拟定是由离婚双方共同完成的。在协商离婚过程中,虽然有专业律师的参与,但最终决策权还是在离婚双方手中。因此,离婚协议书在理论上应该由离婚双方共同负责。
具体地说,离婚协议书需要包括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赡养费等内容。这些协议内容需要基于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因此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协商和拟定。对于财产和债务的分割,需要对财产和债务进行全面清点和估值,确定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对于子女的抚养质量和费用,也需要夫妻共同协商,以保证子女的权益和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同时,在协商过程中,需要兼顾实际情况和各自的利益,协商出一个更加合理和公正的协议。
总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和拟定中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只有在双方平等、公正协商的基础上,才能达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协议书。因此,离婚双方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为协议书的起草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最终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协议。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离婚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离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