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离婚协议是解决离婚程序中的重要一步,但协议签字后,为了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是指由公证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证明公证事项真实、合法、有效的一种行政行为。
在进行离婚协议公证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离婚协议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结婚证明文件(如结婚证、户口本)、离婚证明文件(如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公证费用等。
公证处在办理公证时,首先要对协议中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初审通过后,公证员会要求当事人到场签名确认,并进行指纹识别;同时,公证员会核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确认协议中的事项与签约双方的真实意愿一致无误。
公证完成后,公证处会出具一份《公证书》,其中注明了签订离婚协议的时间、地点、人员;同时还注明了协议书内容经审核确无问题,并已被签署认可等信息,具备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公证的作用是明确离婚相关权益的分配,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当事人没有公证,离婚协议容易发生争议,导致后续诉讼和仲裁,增加双方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因此,建议离婚协议签字后,尽快进行公证,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