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婚后债务等方面。离婚协议的起草需要双方协商,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或公证后才能生效。一旦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就不能随意更改。
然而,在一些极特殊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以被更改。例如:在签署协议后,出现重大变故,比如财产额发生意外巨大的变动,逝世等,这些变故会影响离婚协议的原有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重启协商,重新起草协议。
但是,即使出现了这种情况,也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如果只是单方面的要求更改离婚协议,法院是不会承认的。如果要更改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重新达成一致意见,才能起草新的协议书。经过协商后,双方需要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经过法院的审批后,原有的离婚协议才能被撤销。
对于离婚协议的更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更改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原因,二是必须是经过协商达成意见,三是必须经过法院的批准。离婚协议的更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各方慎重考虑后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