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是贪污犯罪中的一种,其涉及的金额较大,影响深远,损害了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挪用公款被执行的人来说,如何解封已经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首先,被执行人应该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或者提供担保证明书,以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财力承担已被执行的款项,从而取得解封权。担保物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而担保证明书则需要被执行人的雇主或担保人提供,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状况。
其次,被执行人应该积极主动与负责执行此案的法院或其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案件,尽最大的努力取得解封权。同时,被执行人还应该认真地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如履行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义务、缴纳罚款等。
最后,被执行人应该在解封后,认真履行法院所判定的相关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再次违法犯罪,以免再次被冻结账户及相关资产。
总之,被执行人需要通过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执行工作、提供担保物或担保证明书的方式,来取得解封权。同时,被执行人还应该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