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是双方对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也是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的法律文件。在很多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交给有关机构备案,以便日后可能会产生的争议和纠纷时提供证据和依据。那么,离婚协议书在部队中是否需要留档呢?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备案,但是在军队内部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在中国军队内部,部队组织与工作条例规定:退伍军人、现役军人离婚时,必须将离婚协议书报告部门批准后存入档案。这意味着,如果是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离婚,离婚协议书需要留存档案,以备日后查询或证明。
具体而言,如果一方离开部队后,另一方在军队内,那么离婚协议书需要备案并存档。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在一起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也需要备案并存档。如果是双方都已退役的军人,离婚协议书也需要备案存档。如果是双方都不是军人,则不需要备案存档。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存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一方是军人,那么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存入该军人的档案内。如果一方不是军人,则不需要存档。离婚协议书的存档意义在于,对于离婚后可能产生的争议和纠纷提供了依据和证据,也方便有关部门对双方的事务进行管理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