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土地上建造的住房或经济用房的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目前在一些地方有了初步的探索。但是,跨县流通依然是个问题。
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权上,目前还是以乡(镇)为管理单位来进行管理的,而各个乡(镇)之间的宅基地管理存在差异。这也就导致了跨县流转的问题,如果乡(镇)与县界相接,而乡(镇)管理宅基地的标准、政策不一致,在宅基地跨县流通时,产生的问题就多了。
其次,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权、抵押权等问题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给跨县流转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不过,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解决方案。比如,一些城市的市政府已经采取了将多个乡镇宅基地纳入城市规划并统一规划管理的措施,倡导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向城市或其它地区的乡村居民流转,实现了宅基地跨县流转。同时,在国家政策法规上也针对宅基地跨县流转问题进行了规定,比如《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享有农民宅基地所有权的村民有权依法将其宅基地出租、出借、流转,但不得转变其使用性质”,为宅基地跨县流转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总之,农村宅基地跨县流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地也需要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农村宅基地跨县流转提供更为有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