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双方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诸如离婚协议书的编制、公证、登记等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但是,协议离婚并不是万能的,它同样也存在一些无效情况。一般来讲,协议离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1.双方之间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的规定;
2.协议离婚时存在一方或双方存在误解或不同意;
3.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重大利益误解或重大不公平;
4.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探视等事项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规定不符;
5.约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债务偿还等违反了财产分割法的相关规定;
6.协议签订时存在恶意或欺诈行为。
总体而言,当协议离婚双方在达成协议之前充分知晓各自权利义务,不是受到被迫或利用等非正常情况影响,且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时,则协议离婚的效力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双方如果对是否可以签订协议存疑的话,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的方式进行相关法律咨询,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实施力。同时,离婚者也须注意排除协议里的不当约定和隐含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