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重要文件之一,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时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具体协商内容,具有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离婚双方签字确认并向当地民政局提交,由民政局审批并发放离婚证书。
那么,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单方办理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的作用是为离婚双方约定一些具体的事项,双方需要共同参与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署。因此,单方办理离婚协议书是不被允许的。
如果其中一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参与,例如因为外出、生病、行踪不明等原因无法参与协商,另一方只能暂时无法签署离婚协议书。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等待双方再次协商确认,达成一致后,进行正式签署和提交民政局审批的流程。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离婚双方共同参与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正式签署并生效。单方办理离婚协议书是不被允许的,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保证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