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写离婚协议的心理可能与夫妻双方的情况和性格有关。有的人可能觉得打离婚官司的过程太繁琐,它们也许想要维持好的关系,尽可能地减轻对双方和子女的伤害。有的人可能不确定自己所要求的条件是否能够实现,他们担心自己太贪心,要求太多而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同。还有的人可能对法律法规不够了解,他们可能不知道如何编写离婚协议或者害怕在协议中犯错,导致自己权益受损或遭受不公正的处理。
此外,有的人可能因为另一方太强势或降低婚姻伦理,感到自己没有谈判的余地或发言的权利,或者认为自己不值得得到更好的离婚分配。不写离婚协议可能意味着他们缺乏自信和勇气,不敢为自己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
对于离婚协议的缺乏,这可能会导致离婚后的一系列问题。因为没有协议,夫妻双方可能难以达成共识,产生争执;而法律对他们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和其他问题可能给出的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此外,没有协议可能会导致耗时长久,费用高昂的离婚过程,给夫妻双方和子女带来额外的创伤和负担。所以,在需要离婚时撰写离婚协议非常重要,这可以在离婚后减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