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判决书是家庭法庭案件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抚养权是指在离婚或家庭争议中,父母之间约束权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权利,即对未成年子女的看护和成长负有家长责任的一方,享有的独立的权利。抚养权的行使涉及到子女的日常生活及其经济、卫生、教育和精神方面等各个方面的需要,主要包括管理子女的管制权、监护权、抚育权、教育权、指引权、决策权等。因此,家庭法庭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到子女的最大利益、父母的照顾能力、居住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保证在离婚后,子女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成长环境。
判决书是法院对于某项案件做出的正式决定书面文件。它是对诉讼双方的诉讼请求、认定事实、提出证据、运用法律规定、判决结果等内容的完整表述。判决书有法律效力,是法院依法处理案件的证明文件。判决书通常由法官书面记录下来,交由当事人取阅、确认和签字,然后由法院加盖印章生效。
从性质上来看,抚养权是一种权利,而判决书是一种裁决。抚养权是具体的家庭事务,判决书是针对某一案件的判决。因此,它们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法院对于家庭事务做出的判决,一个是案件的正式结论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