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不一定需要拆迁协议。依照《居住证管理办法》,凡是在户籍所在地租赁住房,居住期限不少于半年,且具有稳定住所和固定收入的,均可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居住证,无需提供拆迁协议。此外,如果本人或其配偶在新区、新城建设用地上购买并取得房产证的,也可以在该地办理居住证,同样无需提供拆迁协议。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提供拆迁协议才能办理居住证。例如,如果申请人原本住在拆迁安置房中,拆迁后转入租赁住房,就需要提供原拆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地区,居住证办理的具体要求可能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提供拆迁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甚至可能有人为的限制和阻挠。因此,在进行居住证办理前,最好向当地派出所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具体要求和流程,以免耽误时间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