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私下达成的一种协议,其是否有效与协议内容的具体条款、双方是否自愿达成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愿意达成协议并且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则两人商定起草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具体而言,离婚协议是针对离婚财产、子女抚养、探望、赡养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这些问题是离婚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协议中也要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权益。在具体协议的起草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必须自愿达成协议。这意味着协议不能是单方面强制性的,而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达成协议,那么协议就无效。
其次,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样,对于非法协议,无论双方是否愿意签署,都是无效的。
最后,协议必须经过公证。公证是协议进入法律程序必须的一步,可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证可以在公证处进行,也可以由律师和法官证明。
总之,“两人商定起草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只有在双方自愿达成、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且经过公证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才是有效的。如果有任何一方不同意或内容违法,协议就会无效。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需要注意这些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