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主要涉及到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方面的问题。在协议书签订后,双方签字确认即视为生效,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更改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子女归属问题可以进行调整。
首先,如果双方对子女的抚养存在分歧或者协议签订时没有考虑到子女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更改。当然,必须经过法院的判决才能达成结果。
其次,如果协议签订时双方存在欺诈、威胁、利诱等行为,导致签约方存在不平等地位,离婚协议就存在无效性。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将离婚协议撤销并重新协商。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不合法条款,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修正。比如,协议规定子女归属需要支付高额抚养费用,但实际情况下该费用过高,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更改。
总之,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子女归属问题一般是不可更改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离婚协议进行更改。对于离婚双方来说,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到子女的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