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很多夫妻争议的焦点,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书写协议,明确孩子的归属和抚养方式,以下是一份可参考的协议:
一、抚养权:离婚后,本着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母亲/父亲(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其承担日常抚养、教育和监护等义务,并享有孩子所得财产权。
2. 另一方在孩子成长方面应该给予大力支持,并不干扰孩子的正常生活。
3. 孩子的监护由抚养方负责,另一方有权接受孩子的电话、信件、面见等其它合理要求,前提是不干扰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二、抚养费:离婚后,双方应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用的分担,标准如下:
1. 抚养方(母亲/父亲)应承担孩子日常生活和教育所需的一切费用,如衣食住行、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
2. 非抚养方(父亲/母亲)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标准由当地公安机构根据双方收入情况、孩子年龄等情况给出。
3. 另外,非抚养方应该按实际情况给予足够的经济支持,特别是在孩子遇有突发状况需要支付较大医疗费用时,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
三、探亲问题:为了维护孩子与双方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的正常交往,双方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 孩子有权与双方亲属进行正常的联系和交往,而非抚养方应该鼓励、支持孩子与自己的亲属进行交往,但不干扰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2. 孩子与非抚养方亲属的探望安排由抚养方负责,应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非抚养方应预约时间,协商探望事宜,并以孩子的安全、保护为前提。
以上是一些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协议范文,当然,在实际情况中具体问题应视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定,希望可以对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