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判决一般按照《婚姻法》和《民法典》的规定进行。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过婚姻关系的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一方承担。但是,如果离婚后的一方再婚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照顾子女,另一方可以申请抚养权。
对于非婚生子女,首先需要确定父母的身份。如果父母已经登记过婚姻,则按照离婚后抚养权的规定。如果父母没有登记婚姻,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确认生父或生母的身份,并给予相应的抚养权。
在确认父母身份后,还需要考虑到子女的最佳利益。《民法典》第二千七百七十五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监护、教育、保护、照顾的义务,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爱护子女、保护子女身心健康。因此,在判决抚养权时,需要考虑到子女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以及父母的能力和意愿等因素,最终依照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判决。
此外,在判决抚养权时,还需要考虑到非婚生子女的法定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二千六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因此判定抚养权时也需要考虑到子女的继承权利。
总之,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判决需要综合考虑父母身份、子女身心健康、家庭稳定情况等多个因素,依照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判决,并确保子女的法定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