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作为夫妻离婚后达成的协议,系双方各自享有自主决定权所达成的一种协议。协议的范围和内容相当广泛,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子女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涉及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否会影响到遗产的继承?
首先,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公平公正性,那么该协议在法律上是受保护和承认的。在离婚协议中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房产、存款等等,则在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就会预定优先于法定继承权。
其次,在我国法律中规定,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与遗产继承是存在区别的,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而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那么也只能分配这部分财产,而对于离婚前或离婚后双方各自的财产,他们的财产分配还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即财产归属遵从法律规定。
最后,离婚协议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共有的财产的分配,只能生效于离婚协议中特定的情形下,例如在协议中设定此财产应为某一方独有或者是由双方折半分配。而遗产继承则依法保护每一个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会严重损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此部分约定则是无效的。
综上分析,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与遗产继承是不同的,前者优先于法定继承权,后者是在法律保护下继承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两者并不冲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如存在影响到继承人合法权益的约定,则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因此在离婚协议的签订、制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