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各种方面的约定和协议,包括分割夫妻财产、抚养子女、处理债务等。其中,住址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住址的约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谁住在原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中?
在离婚协议书中,首先需要约定的是原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这栋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需要约定是谁继续住在这栋房子里面,或者是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来进行资产分割。如果房子是归一方所有的,则可以约定是否需要支付房租或房费等等。
2. 孩子住在哪里?
如果夫妻有子女,那么住址的约定就涉及到子女的居住问题。此时,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约定。如果子女年龄较小,需要由一方负责照顾,那么可以将子女住在由这一方提供安居的房子中。如果子女年龄较大,可以根据他们的意愿进行选择,也可以约定由双方轮流照顾。
3. 谁负责支付房屋的费用?
如果离婚后房屋由一方独自继续居住,那么需要约定该居住者是否负责支付该房屋的所有费用,或者双方分担其中的一些。这些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气等。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中,住址的约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调整。需要考虑到双方的收入状况、子女的居住情况以及财产的划分等等。同时,也需要考虑到长远的因素,如将来的子女抚养权变更等,尽量做到周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