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女姓名) 住址:
乙方:(男/女姓名) 住址:
根据两方协商,自愿离婚,达成以下协议:
一、抚养子女
1. 未满18岁的子女由甲方抚养,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含生活费、学费、医疗费)人民币(以下简称“元”)_____元至甲方手中。若子女在甲方处居住超过一个月时间,乙方应根据子女实际居住时间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2. 若出现子女抚养权纠纷,双方须在当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法院判决抚养权及抚养费支付。
3. 如子女均年满18岁已成年,两方可重新协商分割财产、负担父母赡养等事宜。
二、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以法定财产制度为准则,共同拥有的财产需要进行分割,持有个人财产的一方不参与财产分割,另一方须向其支付人民币_____元。
2. 财产具体分割情况如下:
3. 双方共同持有的住房产权归甲方,并由甲方承担全部住房贷款,但乙方可依法要求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再做协商。
三、离婚协议效力
本离婚协议经甲、乙方签字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后生效。两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自愿离婚,决心以平和的态度解决婚姻问题,愿意相互尊重,推崇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以保障双方、家庭及子女不受任何损失。如果有任何争议,双方愿意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公证处表示:以上文本经甲、乙两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并自愿签字,予以公证。
公证员:(签名)
公证机关名称:(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