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真实性质的协议书,是双方离婚的一项协议,需要进行公证,以便将来有法律纠纷时能为证据。
公证是一种权威的法律证明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证协议书的真实性,为离婚双方的权益保障提供保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确认双方的签字:协议书需要双方亲笔签字,如果有代理签字的情况,需要在协议书上注明代理人的身份并附上授权委托书。
2. 准备必要材料: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书(如已获得离婚证书)等。
3. 前往公证处:在双方共同约定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确保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4. 公证费用:公证处会根据具体情况收取不同的公证费用,具体金额以当地公证处收取标准为准。
5. 完成公证:公证处会在公证书上盖章并注明公证日期、公证事项、公证费用等信息,然后将公证书交给协议双方。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书公证后双方都应该保存好公证书和原件,备查和备用。如果有需要,公证书可以用于诉讼、仲裁等场合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