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协议离婚书
甲方:(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及其他财产由双方确认归属,根据《财产分割协议书》和其他相关文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二、子女抚养与探望:双方已育有(孩子数量)个子女,子女的监护权归(甲/乙)方所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请协商处理。对于子女的探望,由双方自由协商,尽量互相配合,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离婚费:离婚费由(甲/乙)方支付(离婚费金额)元整,离婚费已在离婚协议达成时一次性支付,离婚双方确认收到此款离婚费。
四、其他事项:双方离婚后,不再享有任何共同财产和债务关系,各自自行解决与婚姻关系有关的工作和生活问题。
五、宣誓:本协议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双方保证协议中的陈述和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保持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协议内容,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