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离婚协议书不交是不合法的行为。
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它是夫妻离婚时协商达成的协议,用于约定双方离婚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相关事项。离婚协议书的出现有助于双方离婚后的权益分配和矛盾调解,因此,离婚协议书在离婚手续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如果一方故意弄离婚协议书不交,这不仅影响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离婚协议书作为一个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离婚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没有交到当地民政局备案,那么该协议是不能作为法律证据使用的。因此,在一方故意弄离婚协议书不交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弄离婚协议书不交是违法行为,它不仅会引起法律诉讼和纠纷,也会给离婚双方的房产分割、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带来许多麻烦。因此,离婚双方应该尽早协商好离婚协议书,并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到当地有关部门备案,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