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要财产协议一般是指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也不要求分割任何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中作出如下规定:
1. 各自拿走个人名下的财产。在不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离婚双方各自拿走自己名下的财产是最好的选择。这包括现金、房产、车辆、证券等资产,但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离婚法的有关规定。
2. 不互相索要对方的财产。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应该明确表示不互相索要对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各自拿走自己的财产后,不再追究对方的财产归属问题。
3. 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离婚时,也需要着重规定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不互相担保对方的债务,以免在离婚后出现财产争议问题。
4. 离婚后再也没有财产往来。最后,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应该明确表示,离婚后再也没有任何财产往来,也不会相互提出财产权相关的要求。
总之,离婚不要财产协议的关键是双方各自拿走自己的财产,不再追究对方的财产归属问题。协议中还需要明确规定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离婚后再也没有财产往来的问题。